近几个月,大家对分豆教育在新三板上的惊艳表现应该都有所耳闻,而其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然会抛出的一个概念——“PPP”模式,相信有的人还不算全面了解。
分豆教育为公立校提供的“慧学云平台”确实集中了一些教学服务资源,算是正经的PPP模式。但据笔者查阅分豆自己披露的信息,向其正式签约购买此服务的政府可能只有邯郸市教育局1家,其他的各地教育局只是“战略签约”,也并未透露是否有更进一步的订单意向。
且不论屡屡被质疑的分豆是不是PPP模式的成功代表,单从他们公众场合无不谈论PPP模式就知道,这个模式本身还是很厉害的。
不夸张的讲,PPP模式是中国大部分私营教育企业打进体制内公立校的“金钥匙”。如果是在9月份国务院和教育部放出“公立校与企业相互补充、协调”的信号前,笔者是不敢讲这句话的。
PPP模式已不是新鲜事物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现在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企业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企业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就其与中国的渊源来讲,PPP也并不是新鲜事物。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就开始在基础设施领域探索使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等模式。早在2004年,财政部就与IFC合作,在黄山举办了公私合作论坛。但PPP模式始终未能在国内真正发展起来,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法律法规缺位、制度建设滞后、信用环境不完善。
在2015年9月份,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中,共有示范项目206个,其中共有教育项目12个,既有类似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这类基础建设的合作方式,也有“福建省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撑工程”这类教育服务为主的合作方式。
国外:教育PPP模式很成熟
但这类教育项目目前在中国依然凤毛麟角,我国的教育+PPP的探索刚开始起步,在国外,目前教育的PPP模式有三种实践方式:
公校私营:公校私营指政府与私营企业就公立学校的管理或学校某些方面的管理签订合约,学校仍是公有性质,受政府拨款,但具体管理由私人部门负责。例如美国的特许学校(CharterSchools)与英国的公办民营计划(AcademiesProgram)。
学校设施公司合作伙伴关系:由私营企业融资建设学校的设备设施或教学素材并提供相关的非核心服务(如设施、系统维护,教学素材的更新),而政府部门保留核心的服务,比如教学。例如澳大利亚南威尔士州的新学校项目(Newschoolproject)。
教育服务采购:政府与私营企业订立合约,向其购买教育服务或与教育紧密相关的服务,以满足特定的教育服务需求或改善教育质量。教育服务采购是政府利用非公立教育资源,扬长避短,实现优秀高质地满足公众教育服务的有效措施。例如美国密尔沃基的家长选择计划(MilwaukeeParentalChoiceProgram)和新西兰特定个体律贴(TargetedIndividualEntitlement)。
提高效率、增加供给
中国的教育现状面临的问题相信每个受过教育中国人都能举出一些,而中国政府目前对于应试教育的改革,素质教育的加强,以及淡化高考分数的方向已经确定。PPP模式和教育结合有以下几个优势:
第一,设计良好的PPP模式能促使教育资金的使用更加灵活,有利于基础教育财政资源投入水平的提高。相对而言,企业在地方教育资源的投入上更具灵活性的优势,通过PPP让企业介入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的供给,而把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焦点转向诸如政策、计划的制定和推广或课程发展和质量保证等上面,这有利于实现公私优势互补,改善基础教育服务的供给。
第二,通过PPP引入企业参与基础教育服务的供给,增加了教育部门的竞争压力,有助于基础教育服务供给的创新和效率的产生。对于我国西部偏远山区来说,基础教育引入PPP模式是对公立学校有限的教学能力的补充,使其能以更为灵活的方式满足基础教育服务的需求,拓展了学生受到优质教育的机会。
进入体制内已迎来政策利好
没有好政策,模式再好也搬不过来。
教育部在2015年9月印发的《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协调好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企事业机构的关系,形成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合力。
而最重要的是,教育部认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教育信息化的道路上充分发挥企业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生成和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新格局。
在教育改革这个大趋势下,PPP模式将是教育企业可以搭乘的“新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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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讨论游客31小时前原来是3P呀,厉害
BuBu回复游客13小时前同意,炒概念
游客25小时前ppp呦!
游客17小时前分豆也就披了个PPP的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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