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浙江证监局把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保护投资者“求偿权”的重要抓手。在浙江证监局积极的推动下,5月20日,浙江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证券业协会、浙江期货行业协会、浙江上市公司协会,共同签署《浙江辖区资本市场纠纷调解合作协议》,并为10名兼职调解员发放聘书。浙江证监局吕逸君局长,投资者服务中心黄勇副总经理,浙江证券业协会、浙江期货行业协会、浙江上市公司协会,及浙江辖区27家上市公司、证券和期货经营机构、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浙江证监局将积极组织、引导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引导投资者委托投资者服务中心调解解决与市场主体间的纠纷,与各方共同推动完善辖区诉调、仲调对接机制。投资者服务中心在浙江证监局的支持下,与浙江证券业协会一道建立投资者服务中心浙江辖区调解室,进一步充实调解专家库,积极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签约仪式上吕逸君局长表示,浙江证监局长期致力于辖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协同地方法院、仲裁机构、公益律师组织等单位,构建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信调对接和律调对接为特色的“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益、免费的原则,分类分层解决各种纠纷事项,为投资者提供满足合理诉求的快速解决通道。此次通过与投资者服务中心合作,在辖区内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投资者与市场主体的纠纷调解,可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专业水平,更好地发挥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服务中心黄勇副总经理表示,中心作为证监会的会管单位,以中立第三方的定位,致力于“申请便捷、程序简化、专业权威、效力保证”为目标,建设有利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纠纷调解机制,提高调解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
下一步,浙江证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关于投资者保护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在合作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力促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