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场期盼已久的转板规则来了!证监会昨日发布的《转板上市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新三板挂牌公司到沪深交易所的制度安排,具体有以下关键点:
1、转板上市的目标群体为通过新三板培育逐渐成长壮大的精选层公司。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扩容,也不会造成精选层大规模转板,企业需要挂满一年才能申请转板。
2、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这并非扩容,也不会造成精选层大规模转板。

3、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在上市条件中对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市值及流动性等提出要求。
4、转板上市由交易所依据上市规则审核并作出决定,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
5、股份限售安排。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符合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6、在监管方面,将严格转板上市审核。交易所建立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审核;明确转板上市衔接。沪深交易所建立审核沟通机制,确保审核尺度基本一致。压实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证监会将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7、根据《转板指导意见》,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转板指导意见》,制定或修订有关业务规则,明确上述安排。
8、转板上市服务对象主要为经过新三板培育已成长壮大的公司,其转板上市需经过公开发行、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满一定期限、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等多道门槛检验,不会出现大量优质公司快速转板上市的情形。
9、转板上市制度的实施,将拓宽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渠道,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协同发展的合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不会影响新三板市场生态,反而会促进新三板市场功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