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苏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行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均因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苏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分别对两家银行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张家港农商行、江南农商行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被罚

此外,上述三家银行的涉案员工陈艳、蒋斌、顾熠熹也分别被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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