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78证券简称:圣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0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37,6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83.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466.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3.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103.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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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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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有7,740.57元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账号1660002409),该笔金额系2017年6月8日公司购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所获得的尚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收益。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笔金额已转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兴业银行宁波灵桥支行(银行账号387020100100043369)尚有利息收入417.31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129.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17〕3993号《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7年4月27日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7年4月27日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上述事项经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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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13,639.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302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12月
编制单位: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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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尚未全部竣工,暂时难以单独测算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