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5日,世界环境日。对于环境,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山清水秀的自然美景。浙江是“两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先后提出了绿色浙江、生态浙江、美丽浙江等战略。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创新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及成效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章启诚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在守护诗画浙江、美好家园的背后,浙江财政做了哪些努力?随小布一起来了解~

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各项政策实施情况

去年,浙江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年是政策兑现的第一年。前期已完成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共兑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与“绿色指数”挂钩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

在全国首创“绿色指数”,该指数综合性强,包括了林、水、气等主要的环境质量因素,根据一定的权重分值,加权形成。所有取值都来自相关部门的权威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一个地方生态环境质量。

去年开始,浙江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挂钩,“绿色指数”越高,得到的补助资金越多,反之则越少,使资金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这是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最大亮点。

2017年,省财政共兑现该项补助资金12.4亿元,由相关市县统筹用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现在各项事业的发展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要花钱的地方很多,但是绿色发展方面的钱,从财政厅的角度来说,愿意花,也值得花。

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

财政收费制度

浙江从201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收费对象是各地政府,收费总量的多少,取决于各地当年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和收费标准。

这项制度是浙江强化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加大治污减排工作力度的创新措施,旨在树立“谁污染、谁交费”“谁保护、谁受益”的工作导向,并将返还比例与各地环境质量挂钩,体现“权、责、利”统一。

2017年,浙江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34亿元,根据各地环境质量情况返还17.4亿元,较好地促进了治污减排工作,全省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比2015年分别下降15.2%、9.9%、9.1%、9.97%,均超额完成年初目标。

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财政奖惩制度

设立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财政杠杆的引导,鼓励并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从源头上防治污染、改善环境。

根据2017年各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情况,省财政对47个市县奖励9300万元,对17个市县扣罚资金9160万元。

该政策较好地支持了地方政府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率,2017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7%。

完善出境水水质

财政奖惩制度

2017年出境水水质财政奖惩制度扩围至衢州、丽水全域,共涉及18个市、县(市)。出境水水质按Ⅰ类、Ⅱ类、Ⅲ类占比,给予奖励;按Ⅳ类、Ⅴ类占比,实施扣罚。

2017年,省财政共兑现奖励资金28.9亿元、扣罚资金2.5亿元,较好地促进了全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当年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4%,比2016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完善森林质量

财政奖惩制度

该项制度对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林木蓄积量的,按标准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扣罚。目前已扩围至衢州、丽水全域,涉及18个市、县(市)。

2017年,省财政共兑现奖励资金10.4亿元,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至61%,林木蓄积量3.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000万立方米。

提高生态公益林

分类补偿标准

浙江连续多次调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目前,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为30元/亩,其中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为40元/亩。

2017年,省以上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58亿元,无论是补偿标准,还是资金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

实施“两山”建设

财政专项激励政策

2017年,省财政建立了“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竞争性分配:2017-2019年,共安排108亿元,择优支持30个县(市、区)。期间,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期满后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预期的,相应扣回激励资金。

这项政策坚持绩效导向,创新了资金分配方式,紧紧抓住市县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最终实现上下联动、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

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从2018年起,浙江率先试点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由上下游县(市、区)在500-1000万元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

今年2月,开化县和常山县签订了全国首份县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目前,钱塘江流域衢州市域和浦阳江流域上下游地区已全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该项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落实流域上下游地区共同保护生态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