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鉴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拟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邹招斌等2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茂业商业、维多利控股、邹招斌、陈千敢、林志健、陈帮海分别持有本公司70%、15%、4.7%、3%、3.3%、4%股权,本公司将成为茂业商业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
为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一、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就本次重组事宜,本公司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义务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四、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承诺人: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