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8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当时《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国家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征信中心严格落实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将网贷行业失信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前两批网贷行业失信人信息包括恶意逃废债借款人名单信息和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信息,并均已纳入征信系统。征信系统面向接入机构提供服务,其将依法提供合规的查询服务和异议处理渠道。

被纳入征信系统,意味着,如果上述失信人想从接入征信中心或者百行征信的金融机构、网贷机构中获得贷款,将会受到影响。

前两批网贷失信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从第二批来看,部分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信息亦纳入其中。据了解,地方金融办通过打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和细致的工作,对失联信息进行了反复确认和核查。

据悉,将失信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主要目的并非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构建良好的信用体系,督促借款人履行欠债还钱的义务,保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从地方层面来看,11月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公告提及,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投资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网贷平台是否倒闭而灭失。请各网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