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汉客户端1月25(记者胡义华通讯员尚璐颖杨腾飞)宾馆内游乐场所已经放置提醒注意安全的提示牌,但儿童玩耍不慎受伤,宾馆是否需要负责?1月25日,记者从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第六市场监管所获悉,宾馆作为事故责任方,已承担主责。
据了解,这起投诉纠纷发生在去年8月。黄女士带着她的4岁孩子入住一家宾馆,其间孩子曾在宾馆内游乐场所玩耍。不幸的是,孩子在游玩时不慎摔伤头部,伤口达3厘米。黄女士赶紧将孩子送到附近医院治疗。
“孩子在游乐场所受伤,宾馆必须要负责任。”在与宾馆进行沟通后,黄女士对宾馆方给出的免除房费、支付部分医疗费的处理结果并不认可,于是向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第六市场监管所投诉反映。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宾馆一楼大厅处设置有儿童游乐区,属宾馆所有,入口处设置有游玩注意事项提示牌,游乐设施大部分被海绵软包包裹,具有一定的缓冲作用,但蹦床区域扶手处未进行软包处理,材质较硬。
孩子受伤,到底该由谁负责任?宾馆方认为,游乐区内的软包已为消费者做好保护措施,并在入口处履行了提示告知义务,孩子受伤,其家长也负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医疗费不该全部由其承担。
“我是带孩子来度假休闲的,宾馆必须要对此事负责任。”黄女士要求,宾馆除需免去房费、赔偿全部医疗费外,还要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6000元。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第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处理投诉现场。(资料照片)通讯员廖学刚摄
执法人员耐心为双方调解。宾馆游乐区入口处虽设置了提示牌,但区域内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宾馆作为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证消费者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孩子受伤,宾馆应当负主要责任。
诊断证明显示,孩子所受为皮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已无大碍。此次事故虽然对孩子身体造成一定伤害,但程度相对较轻。执法人员表示,未成年儿童的监护人对其应负有监护责任,黄女士对事故也应负一定责任。
经调解,宾馆同意赔偿黄女士全部医疗费以及为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免除黄女士当晚入住房费,赔偿其误工费等其他费用2000元。黄女士表示接受。
同时,执法人员要求该宾馆立即对儿童游乐设施处的楼梯扶手进行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宾馆提供的场所游玩导致受伤,属于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纠纷。宾馆作为经营场所,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提供安全环境;消费者要注意观察场所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履行监护义务,防范人身伤害风险。如不慎出现意外,消费者应保管好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便于后续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