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在补偿机制上,浙江更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浙江实行了公益林分类补偿,并逐步构建起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自2004年以来,浙江先后12次提高补偿标准,从最初的每年每亩8元,提高到了现在的最低36元、最高55元。全省累计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240余亿元,惠及130万农户、1.2万个村集体。其中,山区县每年可获得12亿元的公益林补偿资金,占全省补偿资金的60%,为山区县的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