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澍

实习生

殷梦昊

互联网电视竞争进入B2C时代

近日,兆驰股份(002429,股吧)(002429.SZ)表示,公司拟以12.36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7亿股募集资金36.71亿元。其中,东方明珠(600637,股吧)、上海文广集团、青岛海尔(600690,股吧)拟分别认购22亿元、11亿元及3.71亿元,四方将围绕东方明珠互联网电视B2C业务发展结成战略联盟。

每一次科技革命所伴随的都是商业格局的大洗牌和新商业势力的涌现。如果说上一轮属于智能手机的话,那么下一个5~10年一定属于互联网电视。这一点从阿里巴巴、小米、乐视等科技公司,再到东方明珠、芒果TV、华数传媒(000156,股吧)等广电企业的布局便可清晰看到。

从过去来看,科技公司和广电系的打法有非常鲜明的不同。以乐视、小米为代表的科技公司从一开始就牢牢抓住了B2C的市场渠道,通过“智能电视+互联网机顶盒”的模式配合硬件终端低价倾销迅速打开了用户市场,然后再配合内容服务年费的绑定,用播放内容来回收一定比例的先期成本。

反过来看,以东方明珠为代表的广电系公司最初采用的是B2B策略,无非是通过中国电信的咪咕等三大运营商开展业务,或是通过与其他各地广电的联合(比如将歌华有线(600037,股吧)、广电网络(600831,股吧)、东方有线、新疆有线等传统有线运营商合作),用DVB+OTT的模式来升级传统有线电视用户,并将这部分群体转化为互联网电视的用户。

B2C与B2B很难分出孰优孰劣,只因两种模式是基于自身不同的基础和特点而开展业务。类似科技公司的优势在于灵活的市场策略和公司应变能力,而这方面传统广电几乎都不具备太强冲击力。而广电系的优势则在于国资身份、牌照、内容基础较为深厚,这也使得广电系在起初并不热衷于通过烧钱来圈地。

不过,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广电系似乎开始意识到必须要切入到B2C领域中才能真正获得完整的市场,此番东方明珠的结盟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而这或许只是个开始,按照以往的发展惯例来看,广电系的其他成员极可能会迅速跟上从而开启B2C全面混战的时代。

《盗墓笔记》成网剧滑铁卢典型

而在播出前,爱奇艺方面称,《盗墓笔记》制作成本达到每集500万,总投资8000万。这使其不仅成为了国内投资最大的网剧,更是中国电视剧历史上单集投资最高的电视剧。

巨大资金投入最终却收获了口碑上的滑铁卢,《盗墓笔记》究竟做错了什么?

从去年6月欢瑞世纪、爱奇艺宣布共同投资拍摄至首播之日,《盗墓笔记》从前期到上线只花了一年时间。制作方欢瑞世纪曾经生产过《古剑奇谭》等剧,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盗墓笔记》本质上只是“传统雷剧厂商”的速成产品。最终,这一明星IP中剧情的改编取舍引发非议,从“盗墓”变“护墓”、剧情拖沓凌乱等问题令不少观众大呼失望。

而爱奇艺作为播出平台,其实无权在前期干涉内容制作。但对于无法清晰区分制作方与平台方的普通观众而言,就有人因为“看了半集盗墓笔记,就把爱奇艺卸载”的极端案例。

尽管近期有一系列较高品质的网络剧出现,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急躁前进的产业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越来越依赖IP改编的网络剧。

曾有业内人士直言:“平台方有诚意拿出巨资,但制作方并没有多少共同培养IP的意愿和信息,双方都想快速变现落袋为安”。这一观点在业界颇有市场,或许在加强监督之后,能够更多介入到内容制作层面的网络剧才能找到一条可持续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