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董海梁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董海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屯溪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效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资料图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效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效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级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行政审批、职级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效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效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效东简历

江效东出生于1964年2月,广东揭阳人,曾任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广东省医保局副局长,广东省药监局局长。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江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揭阳市榕城区委批准,揭阳市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江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江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榕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江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榕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揭阳市榕城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培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张掖市甘州区纪委监委对甘州区培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鹏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纪法观念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接待等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开支、虚增工程款等方式套取公款或以单位名义向借款企业收取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花费,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违规出借专项资金,在为相关企业发放借款过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王鹏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碰触纪法红线,影响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一级巡视员苏盛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资料图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一级巡视员苏盛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盛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药品稽查、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盛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盛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安徽省南陵县公安局原局长陈荣徇私枉法、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6月25日上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陵县公安局原局长陈荣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荣利用担任南陵县公安局局长、芜湖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为有关企业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财物,数额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本案的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荣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市、区有关单位部分党员干部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综合:广东省纪委监委、芜湖检察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