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震寰等11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马震寰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万新同志任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长波同志任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冬冬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杰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期一年);

刘大伟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一年);

杨建中同志任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外商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期一年);

免去郑先波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顺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付朝臣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惠同志的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责编:陈玉尧|审核:李震|总监:万军伟